作为一名商品房住户,最关心的恐怕是房价和房屋的建筑质量;我们每天接触到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大众的安全。今后,老百姓的这些担忧将可以“追本溯源”。省住建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我省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全面落实责任主体质量终身承诺制度、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
《通知》要求,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并就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通知》还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公示牌,公开各责任主体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监督管理,督促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同时,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承诺制度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需要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