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房产网小萝卜头报道】惠州一房地产公司老板张某胜针对拍卖款处理事宜,欲起诉惠阳区政府和市国土局惠阳分局。但因超过法定期限,几次被市中院和省高院不予立案。6月29日上午,在被省高院驳回上诉后,张某胜再次来到市中院大闹立案大厅,砸毁财物、咬伤法警。昨日,市中院通报,该当事人以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递件起诉惠阳区政府 认定超期不立案
据法院通报,男子是惠州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胜。案发6月29日上午9时,张某胜到中院立案大厅递交材料,起诉惠阳区人民政府、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违法处理拍卖款一事。
书记员接件后,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已就同一事实和理由于今年初向市中院提起过诉讼,中院已按立案登记制要求接受材料。但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发生于2009年9月,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依法于3月19日裁定不予受理。后该公司又上诉至省高级法院,高院审查后于6月12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
接到省法院裁定后,张某胜当日又以相同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再次到市中院起诉。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重复立案,建议其通过信访申诉途径反映诉求。随后,张某胜去了信访大厅,但对信访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情绪激动,在信访大厅大吵大闹。
爬柜台扔装订机 法院报警
上午10时,张某胜从法官通道进入立案大厅办公区,从后面突然大力拍打一名书记员的左手臂,被立案大厅其他工作人员控制,带出办公区域。
约11时,张某胜到中院纪检组长办公室反映投诉,经通报分管副院长,立案庭庭长、法官和信访科工作人员再次接访释明缘由。但张某胜不接受,扬言要打工作人员,被法警、保安及时阻拦并带出法院。
据市中院介绍,下午约3点半,张某胜再次来到立案大厅,当时大厅有好几个当事人在递交材料。工作人员正准备接收一位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材料时,张某胜中途拦截,将材料扔了出去,并拍桌大吵,然后拿起桌上两个印台、装订机砸向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书记员被砸中手背,张某胜继续爬过柜台,翻进立案大厅办公区域,继续扔砸办公设备,并大声叫嚷。
在法警上前制服张某胜过程中,中院法警支队队长手臂被其咬伤。20分钟后,接110报警前来的派出所民警将张控制并带到公安机关调查。
经初步清点,张毁坏的办公设备有:办公电脑主机、显示屏、打印机、标签打印机及诉讼材料等办公物品一批。市中院表示,事发时有视频监控录像,处置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始终冷静处理,避免与当事人发生正面冲突或防止言语冲撞激化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