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认购房源:南山1号所有房源;
2)按照交诚意金的先后顺序签订优先认购协议;
3)每个认购协议只能选定一套房源;
4)签订优先认购协议时:
①缴纳1万元,排选房序号,开盘时无优惠;
②缴纳10万元,可以精确到某一套房,开盘时10万抵11万;
5)开盘时未成交客户:
①交1万的客户,保留原缴钱款按照新的顺位重新排号,选下期房源;
②不愿意继续排号则在开盘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之前缴纳钱款;
③交10万的客户,开盘当日必须做好该套房屋转定金手续,如其他原因未转定金,公司在开盘第二天有权将该套房屋销售给第三方,并将认购人支付的诚意金全额无息退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
6)领取优先认购协议时需要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
7)交1万的客户在开盘时,依房屋优先认购协议编号先后顺序进入售楼处,过号作废;
8)认购人钱款缴纳以后,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在提出书面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已支付的诚意金;退还诚意金必须由认购人持本人身份证、“房屋优先认购协议”、已付诚意金凭证,方能办理退号手续。